欢迎光临安徽锦臣财税集团官网,锦臣财税是专为小微企业代办|公司注册|代理记帐|资质代办|企业服务|为一体的财税服务机构!
当前位置: 主页 > 财税资讯 > 常见问题

股东合伙开公司时,需要提前约定哪些事项

作者:锦臣 | 发布时间:2023-09-11 | 阅读: | 来源:安徽锦臣财税集团
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第四十三条,股东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依法以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。股东不得以劳务、信用、自然人姓名

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第四十三条,股东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依法以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。股东不得以劳务、信用、自然人姓名、商誉、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。


注册公司代理记账会计培训锦臣财税:198-5550-3456 陈会计


因此,股东合伙开公司时,需要提前约定以下事项:


1. 股东出资类型:包括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。


2. 股东出资比例:按照出资类型分别计算,并确保各股东出资比例合法、合理。


3. 出资期限:股东出资的时间和期限,以便公司运营和股东收回投资。


4. 出资用途:股东出资用于公司经营范围、公司债务清偿或其他用途的具体事项。


5. 风险承担:各股东就公司风险承担的约定,包括损失分担、责任承担等。


6. 股权转让: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方式和程序,以及股权转让价格等事项。


7. 公司治理:公司治理结构、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,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股东权益。


8. 其他重要事项:股东认为必须约定的其他重要事项,如股权变更、重大决策等。


安徽锦臣财税介绍

安徽锦臣财税集团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代理记账公司注册、工商变更、税务审计、资质代办会计培训、企业融资、商标代理、专利版权、知识产权代理等专业高效的一体化知识产权+财税服务。

上一篇: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?
下一篇:马鞍山办理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和流程
热门服务和内容

业务咨询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官方微信

  • 商务合作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官方微信

  • 电话咨询:198-5550-3456
    在线客服咨询